报考条件:
1、普通专科(高职):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,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。
2、对口高职(专科):思想品德优良、身体健康、专业技能考核合格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(含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成人中专)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,参加山东省2011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。
奖学金及勤工助学:
1、设立奖学金制度,40%成绩优秀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。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,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,国家助学金2000-4000元,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,同时可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。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。
2、设立勤工助学岗,10%家庭困难、品学兼优的学生将获得勤工助学金。
3、实行助学贷款制度,为特困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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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措施:
1、设立企业资助的特困生救助基金和“五小”创新基金。
2、新生入校后,免费提供校服一套,并为学生办理城镇医疗保险。 3、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和帮助学生创业。
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:
学生毕业,学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验印的高等专科学历证书,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、备案。
毕业后由省人社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《就业报到证》,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。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执行。
收费标准:
根据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专科(高职):每生每年文科4800元,理科5000元,艺术类专业7000元。 |